國家、學校和社會獎助學金。 在校期間, 學習 成績優(yōu)異、表現良好,且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學校“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其中特等獎學金為3000元/年,一二三等獎學金分別為2000元/年、1500元/年、1000元/年);經過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照相關規(guī)定可獲得國家 勵志 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2000-4000元/年)和學校助學金(400-600元/年)。學校還設有各類社會獎助學金,如:“牽手”獎學金(5000元/年)、“牽手”勵學金(3000元/年)等。
1.入學“綠色通道”。 對被錄取入學且家庭經濟確實困難不能交齊全部費用的學生,入學前可登錄東北林業(yè)大學迎新系統(tǒng)選擇“綠色通道”,根據提示,選擇“申請生源地貸款”或“到校后申請校園地貸款”。貸款只可解決 學費 、住宿費,其余費用另行自愿繳納。入學時攜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簡介》中的《高等學校學生及家庭情況調查表》,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學院審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批后,先通過“綠色通道”辦理入學手續(xù),以確保學生按時報到,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分別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資助。
⒉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及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對不能交齊在校學習期間所需學費和住宿費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于入學前在當地教育部門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時向學校提交貸款回執(zhí)信息,完成后續(xù)的貸款申辦。學生也可在入學時向所在學院提交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材料,符合申辦條件的學生,學校一律為其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通過國家助學貸款交齊費用后,學校將為其辦理注冊手續(xù),該生取得我校學籍,獲得學習資格。
3.勤工助學。 學生可在學校的組織下利用課余時間參加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勤工助學,解決部分生活費問題。我校每年設立一千余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工助學崗位,每人每月平均收入280余元。
4.臨時困難補助。 對家庭臨時發(fā)生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可提供一次性一定數額的臨時困難補助。
5.勵志自強教育。 學校在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物質幫助的同時,注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勵志自強教育,為廣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精神支持。學校每年評選“東林勵志之星”為 新生 作優(yōu)秀事跡分享,并為其頒發(fā)“永芳”勵志獎學金3000元。
6.特色資助項目。 針對綠色通道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新苗”資助項目、寒假前的“愛心車票”和“愛心飯卡"、入冬“愛心棉服”資助項目等。
7.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學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入學初,由學生本人通過數字東林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系統(tǒng)提出申請,實行班級民主評議和學校評定相結合認定程序。對不如實申報、弄虛作假的學生,學校將取消學生受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并將不良信用記入學生個人檔案,同時將給予當事學生相應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