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學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yè):
  • 聯(lián)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江蘇省無錫市蠡湖大道1800號

資助政策

我校承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積極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學金、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疾病補助、發(fā)展型資助等多元資助手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讓每一位受助學生都同樣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

錄取規(guī)則

(一)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同時對服從專業(yè)志愿調劑的考生不退檔。

(二)原則上認可各省級招辦根據(jù)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及分值,不安排分省分專業(yè)招生計劃的招生項目除外。符合高考照顧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總成績參與專業(yè)錄取排序。

(三)對于按考生報考志愿順序投檔的批次,優(yōu)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依次考慮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計劃;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較好的省份。

(四)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選考科目符合學校專業(yè)(類)確定的選考科目要求,方可報考該專業(yè)(類)。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范圍為“不限”的,考生在報考時無科目限制。

組織管理

學校本科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本科招生工作的總體思路和目標,審議本科招生政策、計劃和錄取原則,討論決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推進民主管理與監(jiān)督,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導意見。招生委員會下設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tǒng)籌領導本科招生具體事項。招生就業(yè)處具體負責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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