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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更新:2021年05月12日 15:53 大學路
高考是一個是一場千軍萬馬過獨木橋的戰(zhàn)役。面對高考,考生總是有很多困惑,什么時候開始報名?高考體檢對報考專業(yè)有什么影響?什么時候填報志愿?怎么填報志愿?等等,為了幫助考生解惑,大學路整理了甘肅: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相關信息,供考生參考,一起來看一下吧甘肅: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甘肅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以下簡稱“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根據(jù)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及《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guī)定》(甘招委發(fā)〔2019〕40號,以下簡稱《報名工作規(guī)定》),現(xiàn)將我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

所有擬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包括普通文理科類、藝術類、體育類、強基計劃、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單獨招生、職教師資單獨招生、殘疾生單獨招生、保送生、少年班招生及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綜合評價錄取和中職升學考試等),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報名并采集信息。

二、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或學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甘肅省戶籍的考生,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甘肅(身份證號碼前兩位為62),且戶籍從未辦理過外省遷移手續(xù)。

(2)戶籍從外省遷入我省的考生,戶籍遷入我省時間須達到三年以上(含三年),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具有當?shù)貞艏?,且考生本人具有我省高中階段連續(xù)三年學籍(時間計算到高考當年8月31日)并實際就讀。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按照《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方案(試行)》(甘教廳〔2021〕216號)執(zhí)行。進城(鄉(xiāng)鎮(zhèn),下同)務工人員須在報考地具有合法穩(wěn)定職業(yè)、合法穩(wěn)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須具有我省高中連續(xù)三年完整學籍并實際就讀。

(4)中職生可參加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中職升學考試或普通高考。

①中職階段學籍在甘肅省內普通中專(含中師)、職業(yè)中專(職業(yè)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并實際就讀的應往屆畢業(yè)生可按同等學力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也可報名參加2021年中職升學考試,中職升學考試按專業(yè)類別分農林牧漁類、醫(yī)藥衛(wèi)生類、工業(yè)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等8類。

②具有我省戶籍(即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在甘肅且未遷轉)的非省內中等職業(yè)學校(含技工學校)學籍的中職應往屆畢業(yè)生,不得參加中職升學考試,但可按同等學力參加普通高考。

③非我省戶籍但具有我省學籍且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中職生,可報考中職升學考試或按同等學力報考普通高考。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不允許考生跨省重復報名,教育部將對跨省重復報名考生進行核查、清理,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三、報名流程

(一)網上信息采集

考生自行登錄報名網址,閱讀《2021年高考報名流程》,根據(jù)流程完成報名。

(二)資格審核及現(xiàn)場確認

考生到戶籍或學籍所在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或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指定地點按照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獲取考生號、照相、打印《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詳見附件1)、《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2),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后交報名地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

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還須填寫《非甘肅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資格審查表》(詳見附件3)。

四、報名時間

2021年11月1日至9日。各地可根據(jù)工作實際對資格審核及現(xiàn)場確認等工作在本時間段內作具體安排。

五、報名要求

(一)考生報名時須提供二代身份證。報名期間確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戶籍地派出所開具帶數(shù)碼打印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報名,考試時必須使用正式身份證。港、澳、臺籍考生、外國僑民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持有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證件,在居住地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原則上由畢業(yè)學校到學籍所在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

(三)普通高中往屆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社會青年及現(xiàn)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或指定報名點辦理。

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社會青年等報名參加高考的,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必須常住戶籍在甘肅,同時,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且無省外遷移軌跡,由戶籍所在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受理其報名申請。

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區(qū))考試招生部門負責。報名前本人出具同等學力書面說明,戶籍所在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

初中畢業(yè)(肄業(yè))滿三年(截至2021年7月)可以認定為同等學力。

(四)隨外出務工的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在外省就讀,本人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jiān)護人常住戶籍在甘肅的,且本人初次戶口登記在甘肅,報名者持相關人員戶籍、就讀省份高中階段學籍等材料,可申請在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參加高考。

(五)非我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學籍所在地的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辦理。往屆隨遷子女考生報名時,上一年資格審核有效,須持復讀學校出具的在我省實際復讀的有效證明到學籍地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報考。在外省復讀的隨遷子女考生不得在我省參加普通高考。

(六)中職生須持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戶口簿)等證件到就讀學校辦理,由就讀學校匯總后持介紹信到所在地的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集體辦理。市(州)、縣(區(qū))所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學校所屬市(州)、縣(區(qū))教育局共同負責;省屬中職學校(含技工學校)考生的學籍審核工作由考生所在學校和甘肅省職業(yè)技術教育中心負責,由學校統(tǒng)一為考生辦理學籍審核事宜,不接受考生個人的辦理申請。

高等職業(yè)教育考試招生中職升學考試報名及組考等事宜另行通知。

(七)本人隨其父親或母親因*安置、工作調動(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人事管理部門辦理的調動)正常遷轉常住戶籍至甘肅境內,并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籍轉入我省,出具相關證明后,可不受戶籍、學籍年限限制。

(八)殘疾考生報名時,除提供規(guī)定證件外,還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九)符合政策規(guī)定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高校專項、精準扶貧招生專項、革命老區(qū)專項、省列少數(shù)民族緊缺人才培養(yǎng)專項、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科醫(yī)學生、農村免費醫(yī)療人才專項(??疲┑葘m椨媱澓蛿M享受高考照顧政策中對戶籍及民族成份有要求的項目,考生必須回戶籍所在縣(區(qū))報名。不回戶籍地報名的不得報考相關專項計劃,不可享受任何照顧政策(含少數(shù)民族預科及民族班)。報名時,專項計劃的實施區(qū)域和考生資格可參考《2021年甘肅省專項計劃報名條件》(詳見附件4)。2021年各類專項計劃具體政策按當年下發(fā)的正式文件執(zhí)行。

(十)蘭州新區(qū)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報名工作按照《甘肅省人民*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關于舟曲災后重建蘭州秦王川轉移安置區(qū)寄宿制高中管理體制意見的通知》(甘政辦發(fā)〔2021〕201號)文件執(zhí)行。蘭州新區(qū)舟曲中學甘南州籍考生在蘭州市參加報名、體檢和考試,由蘭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

(十一)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組織的數(shù)碼照相。

(十二)在省外就讀的學生及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并愿意回戶籍地參加高考報名的同等學力考生和社會青年等,須持報名當天申領的“健康通行碼”和微信“國務院客戶端”防疫行程卡截圖(可掃描附件5中的二維碼獲?。┑街付▓竺c進行現(xiàn)場拍照確認,同時在報名現(xiàn)場拍照確認時必須提供報名前14天內的《甘肅省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考生安全考試承諾書及身體健康狀況監(jiān)測表》(詳見附件6),未提供的,視為放棄高考報名資格。

(十三)所有考生的報考資料一式三份,一份裝入考生紙質檔案袋,一份留存考生所在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一年備查,一份考生自己留存。

(十四)考生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將依據(jù)國家有關法規(guī)進行處理。

六、考生圖像及信息上報要求

(一)考生圖像信息實行數(shù)碼照相采集方式

1.拍照要求

(1)背景:應均勻無漸變,不得有陰影、其他人或物體。選用白色(參考值RGB<255,255,255>)。

(2)人物姿態(tài)與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雙眼自然睜開并平視,耳朵對稱,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閉合。

(3)眼鏡:常戴眼鏡者應佩戴眼鏡,但不得戴有色(含隱形)眼鏡,鏡框不得遮擋眼睛,眼鏡不能有反光。

(4)佩飾及遮擋物:不得使用頭部覆蓋物遮擋臉部或造成陰影。不得佩戴耳環(huán)、項鏈等飾品。頭發(fā)不得遮擋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妝。

(5)衣著:應與背景*分明顯。避免復雜圖案、條紋。

(6)照明光線:照明光線均勻,臉部曝光均勻,無明顯可見或不對稱的高光、光斑,無紅眼。

(7)其他:圖像應真實表達考生本人相貌。禁止對圖像整體或局部進行鏡像、旋轉等變換操作。不得對人像特征(如傷疤、痣、發(fā)型等)進行技術處理。除頭像外,不得添加邊框、文字、圖案等其他內容。

2.數(shù)字化圖像文件要求

(1)數(shù)字化圖像文件規(guī)格為寬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應符合JPEG標準,壓縮品質系數(shù)不低于60,壓縮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擴展名應為JPG。

(2)人像在圖像矩形框內水平居中,左右對稱。頭頂發(fā)際距上邊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邊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臉部寬度(兩臉頰之間)180像素至300像素。

(二)考生綜合信息的采集按《關于做好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綜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甘教基〔2021〕18號)執(zhí)行。具體工作安排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自行決定。

(三)市(州)考試招生機構負責對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采集的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校驗。2021年11月20日前,上報藝術類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shù)據(jù)庫(含藝術類考生照片);12月28日前,上報除藝術類外其他類別考生基本報名信息數(shù)據(jù)庫(含考生照片)及所有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庫(含藝術類)。

七、報名信息管理

(一)加強報名信息采集的準確性

各地要認真履行“考試招生機構打印、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存檔”的工作程序,督促考生認真檢查身份證號、姓名、民族、學籍、實際就讀學校、戶籍等信息。要加強對計算機信息管理員、數(shù)碼照相工作人員等關鍵環(huán)節(jié)的崗前培訓。學校要加強對考生的網報培訓,減少因考生本人填寫錯誤或理解錯誤等原因造成的失誤,切實提高普通高考報名信息采集的質量。

(二)加強信息采集工作的內部管控

要強化報名信息的安全意識,完善管理辦法,規(guī)范操作程序,加強數(shù)據(jù)的備份和管理。原始數(shù)據(jù)一式兩份,過程數(shù)據(jù)隨時備份,專人保管。上報數(shù)據(jù)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發(fā)。相關統(tǒng)計數(shù)據(jù)及采集軟件僅限考試招生工作使用,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對外傳播。對下發(fā)的各種考試證件,要嚴格落實“誰簽發(fā),誰負責”的制度。

(三)加強考生信息的保護和管理

對考生聯(lián)系*、家庭住址等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市(州)、縣(區(qū))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招生機構及各有關中學要嚴格管理,嚴禁外泄,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八、資格審查

(一)嚴格執(zhí)行我省五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的《報名工作規(guī)定》。公安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戶籍和民族成份;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學籍;民族事務部門負責考生民族成份更改的管理及審批;縣級考試招生機構和畢業(yè)學校根據(jù)考生和相關部門提供的材料,負責審查考生的報名資格;紀檢監(jiān)察部門監(jiān)督檢查教育、公安、考試招生機構等部門對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執(zhí)行政策和紀律的情況。

(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經審核通過后,各地要將此類考生的審查結果在考生報名地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及就讀中學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三)殘疾考生報名信息匯總后,由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負責提供給縣(級)殘聯(lián),并配合縣(級)殘聯(lián)對殘疾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和信息驗證。

(四)對于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應根據(jù)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免錯過報名時限;對于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guī)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五)往屆生報名時,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在以前已經采集過考生信息且能夠有效證明往屆生相關信息的,可不再強制要求考生重復提供證明材料。

九、報名費用

報名收費按照《關于大中專院校招生報名考試費等收費標準的批復》(甘發(fā)改收費〔2021〕1915號)執(zhí)行,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后,不再退費。

十、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級招委會、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報名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級招委會要充分發(fā)揮部門協(xié)作機制,按照《報名工作規(guī)定》職責分工,認真做好報名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各級招委會和中學要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我省相關考試政策規(guī)定,制定報名工作細則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研判并及時解決報名工作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確保報名工作按時、順利完成。

(二)加強培訓,切實做好高考報名宣傳工作

各級招委會、考試招生機構和學校要加強對高考招生報名工作的宣傳,讓考生和家長充分了解報名工作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加大對高考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使其全面掌握各項政策精神和操作規(guī)程;加強對考生報名工作的指導,確??忌畔蚀_真實;加強對各類專項計劃報考資格及外省籍隨遷子女報考政策解讀工作,指導考生正確填寫報名信息;加強有關法律法規(guī)中對涉考規(guī)定的宣傳力度,強化考生考試紀律和誠信教育。

(三)精心謀劃,切實做好高考報名準備工作

高考報名作為普通高??荚囌猩ぷ鞯氖滓h(huán)節(jié)和基礎數(shù)據(jù)采集源,對確保高校招生后續(xù)工作的平穩(wěn)開展意義重大。各地要及早加強服務器、備用電源及相關硬件檢查和維護,確保設備設施完好使用。加強報名現(xiàn)場管理,維護好現(xiàn)場秩序。加強技術支持,強化防火墻,有效防范黑客、病毒等入侵,確保網絡暢通。要制定突*況應急預案,確保報名工作有序開展。

(四)確保準確,切實做好報名信息采集工作

考生圖像信息、身份證號、姓名、性別、民族、實際就讀學校、戶籍等是考生身份確認、新生復查、學籍注冊等的重要依據(jù),各級考試招生機構和中學要按照規(guī)定的信息采集標準、資格審核要求,必須逐一核對考生身份,嚴防考生數(shù)據(jù)信息遺漏、張冠李戴,確保各類數(shù)據(jù)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報名工作結束后,相關信息不得擅自更改,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五)嚴格程序,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各級招委會要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進一步明確考生畢業(yè)學校、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資格審核中的主體責任,將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堅決落實“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各縣(區(qū))考試招生機構和學校在報名期間須設立舉報*和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并指定專人負責及時處理。

(六)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科學制定高考報名工作方案

各地要堅持把廣大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認真落實教育部、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關于國家教育考試組考防疫工作的有關部署及當?shù)匾咔榉揽匾?,統(tǒng)籌考慮新冠肺炎疫情常態(tài)化下的防控工作,科學制定普通高考報名工作方案,要堅持“預防為主、分區(qū)分級、精準管控”原則,堅決做到“三防”“四早”“六嚴格”,強化防控措施,嚴格工作流程,要提前公布報名時間、報名地點和方式、防疫措施等有關要求,確保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工作平穩(wěn)、安全、精準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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